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工作、切实提高会计专硕(MPAcc)培养质量,根据会计教指委相关要求和规定,以及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特制定武汉轻工大学MPAcc毕业论文管理流程如下:
一、 开题
硕士生会同导师确定选题后,在武汉轻工大学MPAcc教育中心确定的开题时间前十天向学院提交开题申请(本申请须由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开题)。学院将于第四学期期初组织第一次开题,凡未按时提交开题申请者,学院将视为放弃本次开题。第一次开题未通过者,学院将于第四学期期中组织第二次开题。第二次开题的流程与要求同上。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只能申请参加下一级硕士生的开题。未参加开题或开题未通过者,不得申请参加本级硕士生的预答辩。
二、 中期检查
通过开题的硕士生须于第五学期第九周向导师当面汇报论文写作进展,接受导师组对论文进行中期检查,并于第五学期放假前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未通过论文中期检查、未向导师当面汇报论文写作进展、及未按时提交论文初稿者,MPAcc教育中心与导师有权拒绝其参加预答辩,学院严格按照延期办理相关手续。
三、预答辩
凡导师同意参加预答辩的硕士生须于第六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学院提交参加预答辩的申请(本申请须由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参加预答辩)。学院于第六学期期初组织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导师列席答辩会。预答辩只组织一次,凡未通过预答辩者,延期至少半年后再次申请参加预答辩并通过后方可申请参加答辩。通过预答辩的硕士生,结合预答辩时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
四、 查重
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论文查重的相关制度,查重不通过者,将由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送审
为保证学术论文质量,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及相关方面要求,我院会计专硕毕业毕业论文全部送入本领域知名院校进行双盲评审。根据学校规定,送审论文由硕士生按学校规定提交,若因学生不及时提交及提交不当而造成外审不通过等问题,均由学生自行承担后果。
六、 答辩
查重符合学校规定并通过外审的硕士生,可向学院提交参加答辩的申请(本申请须由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参加答辩)。对于申请参加答辩的硕士生,学院对其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科研要求及其他方面的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各项条件达到答辩要求的,学院组织答辩。凡申请参加答辩的研究生,须于答辩前15日向学校提交正式版论文。由于答辩中所邀请的校外专家时间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具体答辩时间可能随时调整。为此,第六学期4月初至6月初均为答辩安排期,这段时间硕士生需在校随时听候学院安排答辩。
七、 纪律要求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因研究生本人不积极与导师沟通或不积极配合学院管理部门而造成延期及不能毕业等一切后果,均由硕士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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